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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
时间:2016/5/31 11:13:35 访问量:1539 来源:支队办公室 作者:zdbgs 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监督检查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《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任务分解》(豫安监管〔2016〕29号)关于执法总队对市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,一支队计划于2016年6月1日-3日,对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,特制定以下方案: 一、监督检查对象: 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、随机抽查一个县级执法监察大队。 二、监督检查内容: (一)执法监察机构建设情况: 1.执法监察机构设置情况; 2.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及装备情况; 3.执法监察机构人员在岗执法情况。 (二)执法监察机构执法计划编制情况: 1.年度执法计划编制情况; 2.现场执法检查方案。 (三)执法监察机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: 1.执法计划执行情况; 2.调阅查看有关执法检查档案资料。重点执法支队对企业监管过程中,程序是否合法、依据是否准确、执法文书使用和填写是否规范。必要时,抽查1-2家其监管企业检查情况,重点查看执法检查程序。 三、检查方法: 1.检查前,通知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,告知检查内容和要求,加强沟通,了解详细情况,如发现重大问题,及时请示总队领导研究决定。 2.检查结束时,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形成书面意见,以总队《执法监察意见告知书》形式向被检查市县安监局反馈,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。 3.检查结束后,将本次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,上报总队领导。 四、检查人员: 带队领导:龙建业副总队长 其他人员:李洪洋副支队长、一支队2名执法人员。 五、有关要求: 1.对市、县执法机构执法情况的检查,是贯彻落实执法总队“三定”方案中“指导、监督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”的具体体现,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,妥善处理好省市县执法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,不要越级越位行使检查职权。 2.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,轻车简从,自行安排食宿,严禁参与与检查无关的活动。 附件: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需准备资料清单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: 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需准备资料清单 1.批准成立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文件(三定方案); 2.在编执法人员清单(含人员所学专业); 3.执法大队装备清单; 4.2016年度执法计划; 5.每次执法检查制定的检查方案; 6.2016年度执法检查档案和案卷。
上一条:关于报送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基本信息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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